一、单位简介
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经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残疾人服务机构,主要承担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和康复教育工作,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等工作,是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韶关市委、市政府、市残联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中心各项业务的开展经多年探索和拓展已趋日臻完善,逐步发展成为我市服务残疾人的康复资源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国家康复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保育员1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二)资格条件:
1.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爱心、耐心和热心,愿意长期为残疾人服务的良好品德。
2.招聘对象为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男女不限。
3.下列人员不接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工资待遇
按财政供给标准4.3万/人·年(含“五险”)执行。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审核时间:
2025年4月14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上班时间)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无需交纳报名费。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升平路97号韶康大厦7楼办公室
联系人:洪海燕
联系电话:0751-8891090
电子邮箱:sgczfcw@163.com
3.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或复印件直接送交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4.注意事项:
(1)参加应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合同无效;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六、入职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未尽事宜按韶关市有关规定执行。
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5年3月31日
原文标题: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临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jdRr2vUUiD12clK6Ywm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