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24年广东省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7名。本次招聘对象是全国普通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在职)。其中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高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重症医学科医生的岗位要求如下:
单位名称 | 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高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岗位名称 | 重症医学科医生 |
招聘人数 | 1 |
岗位代码 | 202401055 |
岗位类别 | 专业技术类 |
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 急诊医学(A100218) |
本科专业及代码 | 临床医学(B100301)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年龄 | 35周岁以下,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招聘对象范围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
职称资格要求 | 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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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非在职),报名按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如有专业方向注明的,必须与专业方向一致。
6.年龄除岗位特别说明外,其他统一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26日至2005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1、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具有高级职称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3.现为高州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或曾在高州市卫健系统工作后在2018年11月及以后辞职、辞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在编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