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茂名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茂名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拟选调人数,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入围名单可于面试结束后在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查询。具体分组安排将于3月25日晚发布,请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报到时间:3月26日(周日)上午7:00。
2.报到地点:中共茂名市委党校二楼礼堂,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一路6号大院,路线图详见附件1。
3.要求:须携带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黑色签字笔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分组等候安排。
三、体检流程
体检前,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和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7),注意体检当日不要佩戴金属等任何饰物,以免影响胸部X光的项目检查;尽量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身体状态的判断;注意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选调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报考者联系。
体检当天,考生须保持空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体检结果由选调机关向体检考生公布。
四、关于复检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选调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选调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留意天气状况,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报到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体检当天报到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不得自行前往。
2.体检费用由选调机关承担。
3.咨询电话:0668-2838252,3916623。
附件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doc
附件5: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6: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7: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doc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