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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2023年1月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1人公告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 2023-01-0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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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类型:生态环境保护

  单位性质:政府机关

  单位规模:50-100人

  工作地点:化州市鉴江开发区橘城北路500号

  招聘人数:11人

  单位描述: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为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根据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负责驻地范围内有关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履行生态环境执法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辅助人员11名,具体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采取包干费每人每月3500元(包含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企业和个人部分等相关费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茂名地区户籍或夫妻一方是茂名地区户籍的中国公民。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良好,责任心强,热爱群众工作,乐于为社会服务,服从安排。

  (四)大专或以上学历。报考财务管理辅助岗位要求财务类专业毕业或具有会计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含已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报考兼职司机岗位需具备C1驾驶资格证且两年及以上驾驶经验;报考其它岗位环保相关专业、中文相关专业、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五)具有较强的相关专业知识及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作风细心严谨。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独立起草公文材料能力,学习能力较强。

  (六)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5日后出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化州市鉴江开发区橘城北路500号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办公室(901室)。

  3.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的身份证。

  (3)相应的毕业证等学历证明。

  (4)其他专业资格证明。

  (5)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给考生)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4)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4.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密切留意电话及短信通知,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方式。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逐一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体检

  公示无异议,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11名。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必须按时到单位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二年,聘用期限届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本次考试成绩二年内有效,受聘人员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在征得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同意后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所有未被聘用的考生当中,由高至低依次补充人员。

  五、防疫要求

  报名或面试期间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审核。

  六、咨询电话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0668-7353138

  七、其它

  附件1: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wps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3年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azhou.gov.cn/bmzysz/zlxx/sthjfj/content/post_1118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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