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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2名公告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1-17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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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名额及职责

  类别及名额: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

  工作职责:从事立案、庭审记录、案卷归档、送达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1993年11月18日);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法律、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秘书学、文秘专业,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法学(法律)专业、高学历者优先;

  (八)聘用后至少在我院服务满3年;

  (九)须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曾违法犯罪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三)参加招聘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录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配偶、父母在茂名地区范围内从事律师执业的;

  (四)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为3080元/月(含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另有绩效考核奖金。试用期按月薪的80%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定为九级书记员,根据工作经历、工作考核适当调整工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交社会保险,住房自行解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油城九路五号大院6楼618室),邮政编码:525000,联系电话:0668-2372208。

  2.网络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为“书记员+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mmzyzzc@1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中“网络报名”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4.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相片格式为JPG)。

  (二)资格审核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学历等)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1.笔试(满分30分)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廉政纪律道德、书记员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30分(每份试题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考试成绩按30%折算最终笔试得分)。

  2.技能测试(满分40分)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考试方式为听打,考生按照录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以录入内容的完整性、逻辑结构、言语表达等综合评分,测试时间40分钟,总分40分。

  笔试与技能测试同一天进行,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在笔试前在相应网站公布。

  考生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面试(满分30分)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主要测评参试人员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与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

  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在面试前在相应网站公布。

  考生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期间有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辞职,可依次进行递补录用。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安排

  体检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五)考核

  综合总成绩及体检结果,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应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请考生留意关注。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由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7日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文章来源: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960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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