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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2021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 2021-11-1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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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决定招编外预防医学专业医生1名、临床医学检验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资格证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到本中心人事科进行报名。

  三、招聘程序

  1、采取面试的形式

  考生经审核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应聘者参加中心组织的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录用。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按照本中心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临聘人选,将在本中心迎宾院区和中心网站公布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同工同酬,签订临聘用工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4、本公告由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668-2190310;

  (2)联系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62号(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7楼人事科)。

  附件:报名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报名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报名人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报名。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报名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报名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可正常参加报名。

  (二)不得参加报名。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人员;

  4、不能提供报名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二、报名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2、报名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原文标题: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文章来源:mbfzzx.maoming.gov.cn/View.aspx?T=45717150A13B332F&S=341C3F19D659D455&ID=DB4FBFAF3DB6F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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